关于开展2019-2020学年部门目标任务中期考核的通知
各分院、处室(中心):
根据学校分管领导签订的2019-2020学年处(室、中心)工作目标和《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二级学院目标考核办法》(西城院字〔2019〕95号)的相关规定,经学校研究同意,现就做好2019-2020学年部门目标中期考核(预考核)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考核组织
学校人事专题会议组成人员负责学校各部门目标预考核工作。由党政办、人力资源处、教务处、学生处等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中期考核办公室。
二、考核内容
依据《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二级学院目标考核办法》(西城院字〔2019〕95号)和校领导与各部门签订的目标任务书确定的各部门年度目标任务,考核、检查各部门量化指标和定性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进展情况。
三、考核形式与时间安排
1.学校于2019年12月中旬印发开展部门目标任务中期考核工作通知,布置考核工作。
2.由各部门对照目标任务书,对本学期以来开展的工作进行梳理,教学部门填写《年度目标任务量化指标完成进度表》(见附表1)和《教学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定性指标完成进度表》(见附表2)。职能部门填写《职能部门年度目标任务量化指标、定性指标完成进度表》(见附表3)。各部门对临时性重要任务完成情况也应填入相应的栏目,各类填写要求文字简练、准确、清晰,各部门预考核表于12月31日前提交人力资源处,联系人:李蓉娇。
3.2020年1月初学校考核办公室组织初审,学校人事专题会议听取部门领导汇报,审定预考核结果。
四、目标考核奖励工资发放办法
学校将年度目标考核奖励工资的40%,按教职工人数和部门预考核结果分配到各部门。各部门领导根据员工本学期工作绩效进行二次分配,具体分配方案于2020年1月10日前报人事处备案,并报财务处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请学校各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年度目标中期考核工作,将考核工作作为检查、督促、推进年度工作的重要环节,将部门目标奖励工资二次分配作为激励员工的重要手段。目标奖励工资不能平均发放,要拉开差距,充分体现按劳分配、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。
2.简化考核程序,各部门只填写考核表,文字精练,主要负责人签字即可。请各部门按时提交考核材料。
特此通知
附件:1.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二级学院年度目标预考核表
2.教学部门年度目标定性指标预考核表
3.职能部门年度工作目标预考核表
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
2019年12月12日